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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個平易近族的人文精力是該平易近族對性命存在和平易近族尊嚴、價值、意義的懂得和掌握,以及對平易近族價值幻想、終極關懷的尋求,是一個平易近族在長期配合生涯和社會實踐中構成的人文思惟、精力靈魂。平易近族的人文精力是這個平易近族的價值觀念、審美情味、倫理品德、思惟方式、行為方法、風俗習慣、宗教崇奉的表征;亦是這個平易近族實踐平易近族自我發展的主導意識的表現。平易近族的人文精力無形中指導著這個平易近族的價值趨向、為人處事、行為選擇、審美導向,指點著人的去處、喜怒、美丑、態度、中和等。
自鴉片戰爭以降,一些人把中華平易近族的落后、挨打、恥辱歸咎于中華平易近族文明的落后,甚至視儒學為主犯,從而導致平易近族虛無主義。它虛失落的是中華平易近族自負、自負、自立之心,是中華平易近族自強、自達、自律之心教學,其結果是導致中華平易近族自悲、自虐、自大之心、之行的滋長。使一些人產生了殖平易近地意識,崇洋媚外,東方的一切都比中國好,對中華平易近族傳統文明、傳統東西棄之猶恐不及。
20世紀初以來,西學鋪天蓋地而來,給人們形成一種錯覺和誤導,一切以學東方為先進,以學中學為落后,于是有中西、新舊之爭。而這一論爭的天秤是向西學傾斜的。是以,西學成為人們尋求進步、尋求真諦的目標,所以,學東方便在中華平易近族年夜地上如火如茶地展開了。一切以東方的真諦為真諦,以東方的范式為范式,以東方的價值標準為標準,無論是政治、經濟、文明,分歧水平地都存在這樣問題。
在西學年夜潮的強烈沖擊下,中華平易近族傳統的政治、經濟、文明、藝術等各個層面都被置于西學法庭之下,從頭進行價值審判、價值重估。在西學把握現代性專利權的情境下,中華平易近族傳統的政治、經濟、文明、藝術等被視為非現代性的,喪掉了其在現代生涯家教中的價值和位置。在東方現代性學術規范的觀照下、統攝下,中華平易近族綿延了兩千多年,創造了中華文明的政治、經濟、文明、藝術等周全退縮;在學術思惟層面,具有性命聰明和智能創造的學術方法、表達方法、言說方法,統統喪掉了其符合法規性,被置于東方學術思惟哲學符合法規性的不符合法令位置。這就是說,在東方價值觀念、文明學術、思惟哲學為中間主義的話語體系中,中華平易近族自已的文明學術、思惟哲學年夜化風行、唯變所適、生生不息,并為人類文明做出宏大貢獻的文明學術、思惟哲學的符合法規位置卻被西學所否認,中華平易近族傳統話語、言說方法被東方話語、言說方法所代替,其獨特的學術、思惟、哲學問思方法被東方致思方法所取代。這樣,中華平易近族文明學術出現了斷裂現象,加上中國現代文明學術、思惟哲學和教導的單向化,也加劇了這個斷裂的拉年夜。這使中華平易近族文明學術、思惟哲學、以致思維和書寫方小樹屋法都被逐漸納進東方學術規范、思維形式之中,中華平易近族的文明學術、思惟哲學自已共享空間的也不了解本身的成分了,不了解本身是誰了。
譬如說我們現在都沒有本身的衣服穿了。這不是危言聳聽,盡管服裝店里衣服琳瑯滿目、名牌無數;年教學場地夜街上花花綠綠、各式各樣,但是我們只需列席主要會議,或招待外國人,都會告訴我們要穿“正裝”。開始我搞不明白什么是“正裝”?總要問問明白,后來不問也了解是穿“西裝”了。“西裝”顧名思義就是東方的服飾,而非中華平易近族本身的服飾,所以說我們沒有本身的衣服穿了。
在這里我并不是反對服飾的多樣化,拒斥分歧平易近族、分歧服飾的交通、接收、互滲、互補,但作為代表一個國家的抽像出現,代表一個平易近族的文明表征,應該有本身中華平易近族的服飾。這種服飾文明既接收古今中外服飾文明之優,又適合現代人需求的服飾,暫名之曰“國服”。這是因為一個國家、平易近族的服飾文明,是這個國家、平易近族的文明標志和文明符號,淺顯地講就是這個國家、平易近族的照牌;它是這個國家、平易近族人文精力的體現;它深邃深摯地蘊涵著這個國家、平易近族的心思、氣質、品德、神韻;它是這個國家、平易近族價值取向、審美情味、思維方法、風俗習慣,甚至宗教崇奉的表現。它給人們以國家的認同感、平易近族的認同感、文明的認同感,以及宗教的認同感(譬如釋教僧人和尼姑的服飾,道教羽士有羽士的服飾)。這種認同感是文明的親和力、國家的凝集力、平易近族的性命力的源泉。假設我們認同“西裝”為“正裝”,即為中華平易近族正統的服裝,那么,我們就會在不知不覺、潛移默化中認同東方的服飾文明,漸漸地就會對東方文明產生一種親切感,而對中華平易近族自已的文明(包含服飾文明)產生一種疏離感。長此以往,中華平易近族的人文精力、平易近族的氣質、品德、神韻就會喪掉,中華平易近族活著界文明之林中的個性光榮、特別魅力就會淡出淡化。
二
中西人文精力歸屬于兩年夜文明體系,各善其善,惡人其善。盡管我們在學習東方文明學術、思惟哲學中以東方的真諦為真諦、學術為學術來剪裁中國的文明學術、思惟哲學,但依然沒有獲得東方的認同。譬如說中國哲學,雖然我們按照東方哲學之謂哲學來選取中國哲學,東方哲學家依然認為中國沒有會議室出租哲學。這就是說,中國哲學按東方哲學的樣式來剪裁、縫制,自以為穿上了“西裝”,但東方哲學并不認同。同理,中國人穿上西裝,甚至穿得比東方人還歐化,我想東方人也不會說你是東方人,中國人還是中國人。
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有無比長久的歷史,光榮奪目標創造,絢麗多姿的樣式,活著界服飾文明中無與倫比,具有主要位置,并影響東南亞地區。中華平易近族的服飾可朔源到舊石器時代,用樹葉獸皮遮體。“上古洞居而野處,衣毛而冒皮”。[①]用獸皮來縫制衣服,后世圣人用絲麻的織品來替換獸皮,將絲麻織品染成五色,制成服飾,這即是“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全國治,蓋取諸乾巛(坤)。乾巛有文,故上衣玄,下裳黃”[②]。上衣下裳樣式的確立,意蘊著深入的文明思惟內涵。這是依據宓羲氏“仰觀象于天,俯觀法于地”的“觀”和“法”,代替表天的乾和代表地的坤,即天玄地黃,而分上衣的天、玄與下裳的坤、黃,亦即上為天、為陽,下為地、為陰。這樣,上衣下裳之分,體現了中華平易近族以宇宙六合、乾坤、陰陽的形而上的舞蹈場地事理寓于具體的形而下的服飾之中的“天人共享空間合一”的平易近族文明的人文精力。可見,中華平易近族的服飾一開始,便視為一種文明現象,即是平易近族精力的表征。
殷周以后,服飾“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③],五色的分歧顏色服飾表現分歧等級,衣服上分歧的紋飾亦體現分歧等級:“公自山以下,侯伯自聚會場地華蟲以下,子男自藻火以下,卿年夜夫自粉米以下”[④]。至周代有所改變,“公侯卿年夜夫之服用九章以下”[⑤]。鄭玄注:“冕服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為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絺以為繡。”[⑥]把服飾當作“禮儀”的內容之一。它作為社會政治典章軌制、等級名份、貴賤之別的表征,具有穩定社會次序、鞏固社會人際關系的效能,“于時致個人空間治平矣”,所以遭到歷代王朝的重視。
漢以后,歷代冕服軌制都有所改造,到隋唐而歷宋元明清,服飾文明豐富多彩,燦爛美觀,既具有深入的文明意蘊,又具有顯明的平易近族特點,活著界服飾文明中獨占鰲頭,凸顯了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無限的魅力,為人們所贊揚愛護。隋唐服飾沿襲漢魏,有所改造,但無論男女都分禮服與燕服兩種。隋文帝楊堅制訂《衣服令》,規定天子服飾有袞冕、通天冠、白紗帽等,后又有所增添,皇太子、百官的服飾也各有規定[⑦]。唐初高祖李淵制訂《衣服令》,武德七年(624)頒行,對天子、皇太子、皇后、妃嬪等都做了規定;官員的常服服色基礎按品級為準,分為紫緋、綠、青等[⑧]。宋代皇帝、后妃、諸臣、士庶之服都有必定之規。“皇帝之服、一曰年夜裘冕(《司服》:‘王祀昊天天主,則服年夜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二曰袞冕,三曰通天冠、降紗袍,四曰履袍,五曰衫袍,六曰窄袍,皇帝祀享、朝會、親耕及視事、燕居之服也;七曰御閱,皇帝之戒服也;中興之后則有之”[⑨]。諸臣、士庶人服飾規定:“公服,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今謂之常服。”[⑩]端拱二年(989),“詔縣鎮場務諸色公人并庶人、商賈、伎術、不系官伶人,只許服皂、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11]。后禁白衫,祗用于孝服,許交流用紫衫。明代對天子冕服、后妃冠服、皇太子親王以下冠服、文文官寇報、命婦冠服、內外官親屬冠服、內使冠服、侍儀以下冠服、士服冠服,樂工冠服、軍隸冠服、外蕃冠服、僧道服色等都做了規定。
服飾文明亦深為歷代士年夜夫、思惟家所重視,他們或參與制訂,或進行改造,作為其制禮任務的一部門,假設不按規定穿戴,便認為是逾僭和非禮的行為。宋時士年夜夫按照“正人正其衣冠”,重視衣冠之飾。司馬光《涑水家儀》規定逐日早盥漱并“櫛總具冠帶”,家宴時,“卑幼成服序立”,請求嚴格。朱熹認為,“夫童蒙之學,始于衣服冠履。”這是為人的初步,“大略為人,先要身體規矩,自冠巾衣服鞋襪,皆須整理愛護,常令潔凈整齊。”[12]甚至對若何著衣脫衣都有規定。朱熹制訂的祭奠、冠婚服飾為官方所認可,他又撰《君臣服議》,探討了喪服問題。
宋時士年夜夫的審美價值趨向深衣。司馬光“依《禮記》作深衣、冠簪、幅巾、縉帶。每出,朝服乘馬,用皮匣貯深衣隨其后,進獨樂園則衣之。[13]”對深衣情有獨鐘。朱熹撰《深衣軌制(并圖)》:“裁用細白布,度用指尺。”“衣二幅不裁,其長過脅,下屬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屬于衣,其長及踝”[14]。圓袂,方領,曲裾,衣裳皆緣,年夜帶,緇冠,幅巾。慶元時朱熹被打進《偽學逆黨籍》深衣被目為“怪服”。服飾文明亦受政治的影響。
朱熹把服飾文明作為辨別華夷的標志。他說:“而今衣服未得復古,且要辨得華夷。今上領衫與靴皆胡服,本朝因唐,唐因隋,隋因周,周因元魏。隋煬帝有游幸,遂令臣下服戎服,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緋,六品以下服綠,皆戎服也。至唐有三等:有朝服,又有公服,治事時著,即是法服,有衣裳、佩玉等。又有常時服,即是今時公服,則無時不服。”[15]公服起于隋煬帝的游幸,唐時改窄為闊,并以此公服為常服,又有省服,作為常服,宋代公服,即宋時省服。隋文帝舍北周服制而采北齊服制,煬帝年夜業元年(605)由牛弘等依古制,增刪舊令,從頭制訂服制,唐宋又進行改造。
兩宋時,道學(理學)成為時代思潮的主流,便風行一種“道服”。崇寧初,衣服尚窄緣,有“褒衣博帶”的元祐之風。南宋紹興時,陳公輔講程頤之徒“幅巾年夜袖,高視闊步”[16]。朱熹認為,道服是參照孔後輩子衣服而來,“看古賢如孔門門生衣服,現在道服,卻有此意。古畫亦未有上領者。聚會場地惟是唐時人燕服此,蓋自唐初已雜五胡之服矣”[17]。這種“道服”,隨著政治斗爭的尖銳化,慶元二年(1195)申嚴道學之禁,道學被目為“偽學逆黨”的嚴重政治問題。葉翥和劉德秀奏言:“偽學之魁,以匹夫竊人主之柄,鼓動全國,故文風未能丕變。乞將語錄之類,盡行除毀。”故是科取士,稍涉義理者悉皆黜落,《六經》、《語》、《孟》、《中庸》、《年夜學》之書,為世年夜禁。[18]”在這種情境下,“方是時,士之繩趨尺步,稍以儒名者,無所容其身。從游之士,挺拔不顧者,屏伏丘壑;依阿巽懦者,改名他師,過門不進,甚至變易衣冠,狎游商店,以自別其非黨”[19]。以變易家冠,表白與朱熹的“偽學逆黨”相區別,衣冠成為一種學說的標志。這種情況,在現在看來似乎費解,但也好懂得。在“文明年夜反動”“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砸爛封、資、修狗頭”的時候,婦女燙發、穿高跟鞋,在街上都要被紅衛兵剃個人空間成陰陽頭和削往高跟的時代,假設穿“西裝”,確定被視為要打垮的資產階級的逆子賢孫,而必須改穿“束縛服”。辛亥反動以后,雖出現了西式服裝,但仍以長袍馬褂,旗袍為主,布衣多穿衫、襖、裙等。又有所謂“中山裝”等。
三
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作為平易近族的人文精力的體現,它隨中華平易近族的誕生而誕生,發展而發展,它經歷了從簡樸到復雜再到易簡的過程,它廣泛地接收了外鄉和外來的各平易近族服飾的特點,在年夜化風行、融突互補中,不斷化生新的服飾使中華平易近族的服飾文明活著界服飾文明中呈現其絢麗多姿、光榮奪目標獨特魅力。
在源遠流長的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中,構成了它顯明的特點,即唯變所適性、等級軌制性、多樣并蓄性、平易近族人文性。在這些特點中,盡管有些需求放棄,有的需求淡化,有的需求改造,有的需求繼承,但都是為了創造新的服飾文明的需求。
第一,唯變所適性。中華平易近族服飾隨時代的變遷,服飾的樣式有年夜變、有小變,有年夜改、有小改,并不時出現新樣式。每個王朝樹立后,在因襲前朝服飾時,也總要做些改造,以顯示新王朝的所新。秦漢時依“五德終始”思惟,各朝所尚之色有異。即便是統一王朝內亦不斷變化,唐初,士庶不得穿赤黃色。武德四年(621)下敕定三品以上著紫袍,五品以上穿朱,六品以下直至百姓均著黃袍,而與唐初只許天子服赤黃袍衫分歧。
服飾即便是祖制,也不是祖宗之法不成變。明嘉靖八年世宗對張璁說:“‘衣裳分高低服,而今衣恒掩裳。裳制如帷,而今兩幅。朕意衣但當與裳要下齊,而露裳之六章,若何?’已又諭璁以變更祖制為疑。”[20]對衣掩裳問題,張璁做了答覆:“臣考禮制,衣不掩裳,與圣意允合。夫衣六章,裳六章,義各有取,衣自不容掩裳。……今衣八章,裳四章,故衣常掩裳,然于典籍無所準。內閣所躲圖注,蓋因訴訟織造,循習訛謬,今訂正之,乃復祖制,非有變更。”[21]世宗批小樹屋準張璁意見,擇吉更正其制,玄衣黃裳,衣裳各六章,衣六章古以繪,改當以織。服飾改造都是適應當時需求的,并非固定不變。
第二,等級軌制性。服飾文明作為禮制的主要內容,故共享空間二十四史年夜都修有《輿服志》,有的置于《禮私密空間儀志》中。禮以別,樂以和。禮就是區別貴賤高低的,是以,服飾表現等級的差分,即是其應有之義。隋唐五代時天子穿赭黃色袍衫,“隋文帝聽朝之服,以赭黃文綾袍”,與貴臣通服,唐高祖亦服赭黃袍,“既而皇帝袍衫稍用赤黃,遂禁臣平易近服”[22]。各品官員亦加區別:紫為三品、緋為四品、淺緋為五品、深綠為六品、淺綠為七品、深青為八品私密空間、淺青為九品之服,[23]并加以固定化和軌制化,不得僭越。開元上年(716)唐玄宗曾頒《禁僭用服色詔》。自唐太宗制訂各品服色后,到唐高宗咸亨五年(674),出現在品服內穿分歧本身品服各色衣襖。服色的僭越,形成講座場地“貴賤莫辨”。即便是外穿品服,不敢有違禮儀服制,但內衣也被限制于品服之內,亦可見貴賤之辨的嚴格。
第三,多樣并蓄性。中華平易近族是一個多平易近族國家,各平易近族各有本身平易近族服飾,一向沿襲到現在,凸顯了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多樣性、豐富性。契丹族在后唐明宗時阿保機已是“被錦袍,年夜帶垂后”,在進主黃河道域后,采用漢、契丹兩制并行服飾。天子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后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兼容并蓄。吐谷渾男人穿長裙繒帽。黨項人多服裘褐,后建西夏國,元昊反對其父附宋而衣錦綺,他制訂衣冠軌制,“始衣白窄衫、氈冠紅里,”文武百官服紫衣、緋衣。“燕服則紫皂地繡盤毬子花旋襕,束帶。平易近庶青綠,以別貴賤”[24]元昊命令國人剃發,不從則殺,以復鮮卑之舊。女真族早年俗好衣白,櫟發垂肩,與契丹異,貴賤以布的精細為別,貧富皆衣皮御冷。金建國后仿宋朝輿服軌制,《全史•輿服志》有載:“章宗時(1190-1208),禮官請參酌漢唐,更制祭服,青衣朱裳,往貂蟬豎筆,以別于朝服。惟公朝則又有紫、緋、綠三等之服,與夫窄紫、展皂等事。”[25]官員和士人“許服花紗綾羅絲綢”,又制訂衣服通制,以使貴賤有等。
別的,西域諸平易近族,如高昌、于闐接近華夏服裝,焉耆、龜茲男人剪發,穿錦袍;南邊平易近族眾多,各有本身平易近族的服飾,較廣泛是披氈,吐蕃的服飾重要穿氈衣或皮衣。各平易近族在來往中相互學習接收,服飾文明得以繁榮。譬如文成公主到吐蕃后,把華夏服飾帶到那里,學穿華夏式服裝,也保存本身的服飾。華夏亦接收各平易近族的服飾,唐初風行“胡服”,為窄袖袍衫。唐憲宗元和年間(806-820)有一種“非華風舞蹈場地”的時世妝,即椎髻赭面,嘴唇涂黑,是受吐蕃的影響,又一種“回鶻裝”對華夏也有影響。各平易近族服飾在來往中兼容并蓄,配合創造了中華平易近族的服飾文明,為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的發展配合做出了貢獻。
第四,平易近族人文性。中華平易近族的服飾文明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力。它以人的性命、生產、生涯為本,使人的性命充滿意義,生產更為便利,生涯更為美妙;它以平易近族的審美情味、價值觀念,選取適合本身平易近族生涯環境、生產條件所需求的服飾;它以對本身平易近族性命、生涯的深切的關懷,體現本身平易近族風格、平易近族精力的服飾,來裝扮本身;它是體現一個平易近族典章軌制,宗教崇奉、風俗習慣的標志,一個平易近族在發展中可以歷經改朝換代,但作為一個平易近族的符號標志之一的服飾文明,會傳承下來。
服飾文明作為中華平易近族傳統文明寶庫中閃光的方面,在當代古今中西服飾文明的融突和合中可轉生為既體現中華平易近族平易近族人文精力的,又體現現代中國人精力面孔的新國服;既傳承交流中華平易近族服飾文明的獨特魅力,又適合于現代中國人審美觀念所需求的新國服。
為此,一是要惹起當局的重視。雖然不用像以往當局那樣教學頒布《衣1對1教學服令》,把服飾納進國家禮制體系,但急須制作代表國家、平易近族尊嚴的,凸顯中華平易近族平易近族人文精力的新國服(公服)。當我們參加某種主要會議,或代表國家參加某項活動時,當告訴我們要穿“正裝”時,我們所穿的是“新國服”,而不是“西裝”。女性是“舊式旗袍”,而不是西服。據報導:“京城的外國游客以及在此任務的歐洲人,購物時卻對中國女性傳統服裝旗袍情有獨鐘。被遺忘多年之后,旗袍從頭以高雅的風格和獨特的東方韻味,令崇尚時尚的人們趨之若鶩……時裝設計師認為,旗袍將女性的漂亮完整展現了出來,立領會讓女性舉頭挺胸而非無精打采,側邊開衩令行走更為便利,步態搖曳間更是活色生噴鼻……雖然旗袍并未真正走進尋常蒼生的生涯,但在一些嚴重場合,它是不成或缺的點綴。在中國的傳統婚禮上,新娘總是穿著一襲象征喜慶的紅色旗袍,裊裊婷婷地出現在新郎和親朋眼前。在交際酒會和音樂會上,哪怕是樣式最簡單的旗袍,都會搶盡最妖嬈的晚禮服的風頭。”[26]既然傳統旗袍舞蹈場地能在交際場合搶盡風頭,難道不克不及設計出在交際場合搶盡風頭的男性服裝?這就是說,平易近族的即是世界的,服飾文明尤其這般。憑借中華平易近族的聰明聰明必定能設計出華美年夜度的新國服。
二是國人的廣泛參與,這是關系著每個人的穿衣問題。除“公服”外,歷代都有“燕服”,現代燕服可汲取傳統種類單一、顏色各異的燕服,以及外國的燕服,取長補短,綜合創新,設計出體現中華平易近族風格、韻味的新燕服。燕服不僅可花花綠綠,豐富多彩,並且有數千種式樣、顏色可供選擇,也可以穿西裝,可以不受拘束安閒的穿著。
三是職服。現在分歧職業、也設計了表征該職業的服1對1教學飾,如小學、中學、軍人、公安、平易近警等,但沒有中華平易近族本身的特點和韻味,可綜合創新,以便設計出既適宜又便利,可供各職業需求的各種職業服飾。它可分為常服與燕服,常服是在從事該項職業所穿的衣服,表征其職業性質,人們從服飾上就了解其所從事職業,便于維持社會次序和蒼生的咨詢,以及社會所關照,燕服是不從事該項職業時平凡生涯中所穿的服飾,以無益生涯方法的調節和諧。
注釋:
—-共享會議室————————————-
[①]《輿服志》,《后漢書》卷30,第3661頁,中華書局,1965。
[②] 同上。《宋共享會議室史•輿服志一》卷149,第3477-3478頁,有一段類似的記載,“所以知輿服始于黃帝,成于唐虞,歷復及商,而年夜備于周。周衰列國肆為侈汰。秦并之,攬上選以供服御,其次以賜百官,始有年夜駕,法駕之制,又自皇帝以致牧守,各有鹵簿焉。”
[③]同上。
[④]《輿服志》,《后漢書》卷30,第3662頁,中華書局,1965。
[⑤]同上。
[⑥]同上。舞蹈場地
[⑦]參見,《禮儀志七》,《隋書》卷12,第254-274頁,中華書局,1973。
[⑧]參見《車服志》《新唐書》卷24,第514-524頁,中華書局,1975。
[⑨]《輿服志三》,《宋史》卷151,第3517頁,中華書局,1977。
[⑩]《輿服志》,《宋史》卷153,第3561頁,中華書局,1977。
[11]同上,第3574頁。
[12]朱熹《訓學齋規》《朱熹遺集》卷3,《朱熹集》第5674頁,四川教導出書社,1996。
[13]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19,第210頁,中華書局,1983。
[14]《白文公函集》卷68,《四部叢刊初編》本。
[15]《禮八》,《朱子語類》卷91,第2328頁,中華書局,1986。
[16]參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07,紹興六年十仲春己未。
[17]《禮八》,《朱子語類》卷91,第2326頁,中華書局,1986 TC:9spacepos273